A) 一般事宜
- 由於本會學生人數眾多,教師及課室不敷應用,謹請各家長避免更改上課時間。
- 為保持學生與本會間之緊密聯繫,如更改個人資料,例如通訊地址或聯絡電話等,請盡快通知本會職員。
- 除特別通知外,本會是於公眾假期休息,學校假期則照常授課。
- 學生如需中途退學,家長必須於學生正式退學日前最少四星期填妥「退學通知書」交回本會。
- 家長須在學生上課前及下課後照顧子女以確保安全。
B) 繳交學費
- 必須在學費單上訂明之期限前繳交學費,如逾期仍未繳交,本會將不會保留學位。
- 學費可以現金、支票、轉數快或銀行轉賬方式繳付,詳情會於學費單上列明。本會不接受以信用卡或八達通付款。
- 每次繳交學費後,本會將發出電子收據,請保留收據直至學期完結,以作付款證明。如需列印本,請另向博思會申請。
C) 請假事宜或課堂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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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假:
- 凡學生需要請事假(包括參加學校任何活動、比賽、考試或其他個人原因),家長必須於請假日前一星期遞交「學生請假申請表格」,表格可於博思會網頁下載,或向本會職員索取。所有學生事假將不設補課。
- 為鼓勵學生持續訓練,學生於同一學年內有事假限額5次。這5次事假會安排退還已付的學費。5次限額用畢後,因事假缺席課堂已付的學費,將不會退還。
- 請家長務必根據該月學費單上之銀碼付費,如該款項包括已請假課堂之學費,將於下一個月學費單退還。
- 如家長未能在上課前一天的中午12時或之前通知博思會請假而缺席課堂,將被視為無故缺席。本會不會安排補課,亦不會退還該堂學費。如因緊急事故而未能及時通知,則個別酌情處理。
-
病假:
- 學生如因生病未能如期上課,請家長儘快通知本會,並提交學生請假申請表格及病假證明(例如醫生紙)。如未能提交病假證明,或病假證明未有涵蓋請假當日,該請假會作事假論,並扣除事假限額。
- 所有學生病假將不設補課,而該堂學費將於下一期學費單退還。
-
老師請假 / 惡劣天氣取消課堂:
- 凡課堂因老師請假,或惡劣天氣取消(請參閱(E)項「惡劣天氣上課安排」),本會將於下一個月學費單退還該堂學費,並不會安排補課。
D) 退還課程費用政策及程序
- 退款政策:
- 本會如在課程開課前關閉,將立即向學生全數退還課程費用。
- 倘若課程因會方原因未能按照學費收據所載安排開辦,或未能按照課程單張所列日期或時間開辦,而學生又拒絕接受本會提供的新安排,在學生提出退款要求後,本會將在不超過一個月,向學生全數或按比例退還課程費用。
- 倘若課程在開課後停辦,本會將在不超過一個月,向學生按比例退還課程費用。
- 退款程序:
- 本會將主動致電或以書面通知學生有關退款安排。十八歲以下的學生可由家長或監護人代辦退款手續。
- 本會會按照上述政策向學生退款。
- 處理退款時,本會不會取回學費收據的正本。學生或家長收到退款時,需要簽收確認。
- 本會會以支票支付退款。
E) 惡劣天氣上課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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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號或以上颱風信號、黑色暴雨警告 |
1號或3號強風信號、黃色或紅色暴雨警告 |
生效時 |
所有課程暫停,中心亦會關閉 |
照常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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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文台取消或改發較低級別之信號或警告 |
2:00 p.m.或之前 |
所有課程於八號颱風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取消3小時後復課 |
2:00 p.m.後 |
所有課程暫停,中心亦會關閉 |
(例:上午十時二十分天文台取消八號颱風警告或改發較低級別之颱風警告,下午一時二十分以後的課堂將按原定的時間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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